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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否認,我是因為這個男人的長相才愛上他。 

俊俏,瘦弱,但是該有的線條都有。一臉的白白淨淨,髒話卻宛如賽跑般衝出嘴裡。 
他絕對不是好男人的典型。他嗑藥,愛打架,縱使有天份但不安定。 
但是他絕對是好情人,wonderful lover 

Sid Vicious (1957-1979),我在不安定的青少年期愛上這個可以當我爺爺的人。
當時的我不知道什麼是Punk,沒聽過 Sex Pistols,單純地因為他帥,所以愛。 

誰知道呢? 愛情的開始總是不那麼重要。這男人外貌下的悲劇生命,讓我更為他瘋狂。 
但也陷入愛慕與害怕的矛盾。 
這個男人,有著嘻皮年代一切的缺點:嗑藥、放縱,做著一切自己喜歡的事。他說,他想要的就是樂趣,而現在什麼也沒有樂趣。 
這男人的最大缺點在於,需要愛。 

他愛上了一個大家都躲著的女孩。這女孩,17歲時把自己打扮得像27歲。她化粗黑的上下眼線,加上深色腮紅以及口紅。她年輕,但是聲名狼籍地好像四五十歲的老鴇。 
兩個人在一起沒什麼作為,就是嗑藥、或許親吻、或許作愛。 
兩個人在垃圾堆中親吻的一幕,有多麼令人傷心,又有多麼令人羨慕。 

Nancy說,自己活不過21歲。 
她果然沒有活過。20歲,Hotel Chelsea, 失血過多,死亡。 
Sid睡著了,醒了之後,NYPD說他就是兇手。 
說是睡著了不太貼切,O.D才是關鍵字。 
他在Party上嗑了30顆止痛藥,然後不醒人事。當時在場的,全都在和他道別。 
隔天天亮,發現Sid好好的。Nancy死了。 

誰殺了Nancy? 
NYPD的檔案裡,有一區,記錄著當時在場人的名字,被塗抹掉了。 
室內的六個指紋中,只有四個是Sid的。剩下的兩個呢? 
兇器上乾乾淨淨,no blood, no prints 
所有的朋友都說,Sid不是兇手。 
(事實上在網路上,還是很多人相信Sid是無罪的) 

其中一位經理人說,Nancy是被自己殺死的。 
但是Sid,在1979年,也真的因為OD死了。聽說他吸食的是90%純度的海洛因。 
一個DJ說,Sid改名之後,他就覺得他活不長了。 
攝影師說,當天晚上是他拿藥給Sid的媽媽,但是告訴她,不要讓Sid用了,他已經OD過一次了。 
但是Sid還是嗑了。然後,真的沒有醒了。 

Who killed Nancy? 我不知道。 
Who killed Sid? 他是自殺的。 
但是共犯呢? 有多少人是共犯?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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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茱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