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想到我也有寫這種文章的一天。


《愛經述異》是一本香港女作家深雪的小說。她是我大二大三時候迷戀的作家,寫的愛情小說又不那麼愛情。臺灣的大家對她可能不熟悉,但提到她被改編成電視劇的《第八號當鋪》,可能會稍微想起來。


《愛經述異》的內容,在說一位從小備受疼愛、又有著才華及心思的女孩Amulet,愛上了吸血鬼伯爵Eros。這本也是女性夢寐以求內衣店Mystery系列的第一本,三胞胎店主阿大、阿二、阿三賜予女人她們想要的身形,指導她們愛情。
但某些Grand case,她們必須自己參透,像Amulet。


Amulet對吸血鬼伯爵Eros一見鍾情,她費盡心思打扮迎合他,使些小心機讓他對她過目不忘。但她贏不了Eros的未婚妻,一直以為她已死去(但只是昏迷)的Lady Helen,她即使一天只醒幾分鐘,都能讓Eros欣喜萬分。Amulet捨不得放下,她仍住在伯爵的城堡裡,幫他管理產業,照顧飲食。伯爵對她只餘歉疚感,多次提出一些條件,讓Amulet離開,但她都不願意接受。
最後,她甚至干願做Eros的「飲食」(別忘了我們的男主角是吸血鬼),吸食毒品,讓Eros對她的血肉上癮。最後她被趕出去,毫不留情面的。
這時候,Mystery的三胞胎店長出現,照料失戀的她。她在恢復期中,三胞胎的好朋友,同時也是另一間當舖的老闆加尼美德斯前來看顧這個Grand case,他對Amulet說,可以讓她在幻境裡詢問Eros為什麼不愛她?幻影Eros說了一堆理由,大至Amulet讓他染上毒癮,小至她的膚色蒼白無名指比中指短。Amulet至此真正看清:當一個男人不愛妳的時候,什麼事情都可以是「不愛」的理由。
這個故事的最後結局是:加尼美德斯讓Amulet看了十年後的自己。那時候的她,又回復成自信、具有自己事業的女人。美麗、且擁有愛情。
我還記得最後一段是:有人問起(十年後的)Amulet,她與Eros的戀情,她會笑笑著,說著自己那時候的不懂事。


深雪的一些小說簡直可以當成愛情寓言來看。《愛經述異》裡,完整地描述了分手後的創傷感:會想質問對方為什麼,寧願做更多事留住對方,然後沉溺在兩人甜蜜的過往,不願意承認對方就是不愛了。
然後把兩個人殘存的一些情份消磨掉後,再被惡狠狠地趕走。
分手的理由,如同Amulet質問幻影Eros的,為什麼!?但她卻只能得到她所不認同的答案。原因只因為:愛情不講理由。
我沒辦法分析我為什麼愛你,自然也沒辦法分析我為什麼不愛你。換句話說,對方只是因為你有了什麼而愛你,這樣算是愛情嗎?
不愛了,That's all.


很多人在甫分手時,都覺得「我再也找不到這麼愛的人了」。
我必須很直地說,這只是你的錯覺。
沒有什麼是放不下的,只是你願不願意放下而已。「最愛」只是一種錯覺,我只能說「這個時候,我最愛你」,當有了新人的時候,想得起舊人的好的,真的沒多少。大多數都是埋怨著過去的那個人,請問這時候,你還會記得這個人曾經讓你哭著說是「最愛」嗎?


真的沒有什麼是過不去的。而愛情也不需要用「輸贏」,得到了對方就是你贏了,那真的贏得很悲哀。也不要因為分手而作賤自己,Amulet即使當了Eros的血肉飲食,也喚不回對她的一點點愛,只是把好感消磨殆盡而已。




最後,來劇透一下:在《死神首曲》系列中,交代了Eros和Lady Helen的戀情。Lady Helen最後有醒,但她最終沒有與Eros在一起。似乎也不是痴心地等,就一定等得到所要的愛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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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茱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